情况。
也就是说,只要卢康骑着摩托车来,才开始往山上爬,他就能够看见。
毕竟,在这个点骑摩托车走夜路的,只有卢康。
何况,现在已经开始下雨了。
……
芳华小区这边,卢康在进了房间之后,现这房子里有些杂乱。
大概是很久没有人住,到处都是灰。
这地板上的灰,不说有一根手指头那么厚,但也至少是有两毫米那么厚的。
卢康每走一步,都会留下一个脚印。
不过,他并不在意。
反正就算留下了脚印,罗青松也不知道是他。
而且,就算给罗青松一万个胆子,他也是不敢报警的。
在房间里翻箱倒柜的找了半天,卢康什么都没有现。
就在卢康准备放弃的时候,他无意中拉开了床头柜。
床头柜里有十根金条,每一根都是100克,一共是一千克。
除了十根金条之外,还有一扎现金,还是美刀。
卢康点了一下,足足有十万美刀。
财了!
这是在看到金条和美刀之后,卢康的第一反应。
在短暂的兴奋之后,卢康拿出了手机,准备给陈梦妍打个电话。
可是,在准备拨号的时候,他停下了。
以前他穷,没有钱,找不到别的女人。
所以,他能够忍受,陈梦妍对他吆五喝六。
甚至,还能够忍受,陈梦妍跟他谈恋爱,还跑去被别的男人包养。
但是,现在不一样了。
现在的卢康,已经不是之前的穷小子了。
他的手里有1千克的金条,还有10万刀的美金。
光是这1千克的金条,那就是值小一百万的。
再加上10万刀的美刀,那也是值六七十万的啊!
总共加起来,那可是小两百万了啊!
如果打电话给陈梦妍,卢康就算是用脚趾头去想,都能够猜到。
他大部分的钱,都会被陈梦妍分走。
甚至,那个贱货很有可能一分钱都不给他留!
因为,那个贱货贱得很,这样的事情,那是绝对做得出来的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