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舟低头看着那份版权转让协议,心跳得有点快。协议上密密麻麻的条款他大部分看不懂,但那个买断价格的数字他看得清清楚楚――六位数。对于现在的他来说,这是一个能让他立刻从“银行卡余额两千块”变成“至少能交得起房租”的数字。
但他不能签。
这歌不是他写的。
田馥甄唱红的。作曲人、作词人、编曲人――都不是他。虽然他坐在一个这些作品从未存在过的平行世界里,虽然没有任何人能跳出来指着他的鼻子说“这是抄袭”,虽然只要他大笔一挥签个字,那笔钱立刻到账,但他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。
不是道德洁癖。只是――他想起上辈子在出租屋里循环播放《小幸运》的那些夜晚。那首歌陪他熬过了无数个加班的凌晨,陪他度过了失恋后最难熬的那几个月,陪他从一个刚毕业的愣头青变成了一个被生活磨平棱角的社畜。它不是他写的。他只是刚好听过,刚好记得,刚好比别人多了一整个宇宙的歌曲库存。
签了这份协议,就等于他要把别人倾注心血创作的东西据为己有。
免费给节目组用可以。卖版权――不行。
“赵总监,”林舟把协议推回去,“这首歌的版权我不卖。”
赵永刚的眉毛皱了起来。_c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