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行维护,因为需要钱啊,可是道路又免费,那么钱就只能从国家税收上来,最终承担的依旧是老百姓。
所谓‘公路收费’就从普适性的理论上来看似乎没道理,但是从经济的角度看,则必须这样做,大家要想道路条件更好,那么通行就得出钱,这些钱可以用来维护道路,其实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。
其实现下也不是不收费,像那些大桥,比如南京长江大桥、武汉长江大桥就收费,而国内的普通的道路则不收费,原因就如陈芸所说,那是老百姓自己修的,凭什么再收他们钱。
“这一条陈副总理反对,方叶你是什么看法?”主席向方叶看了过去。
方叶回道:“我的观点不变,不收费表面上看老百姓得利,但其实并不得利,不仅不得利而且支出得更多。各地道路几年一次大翻修都是好的了,有些地方十几年也不见得翻修一次,为什么会如此,只因地方财政没有钱。”
“可道路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,他们平时并不出行,老百姓真正在上面走的,多数都是短途旅客,而大多数情况下,主要还是为汽车运输提供便利,这些车辆有些是省内的有些是外省的,车子来回压,却不付出代价,最后修时,又要老百姓去出力。”
“从谁先受益,谁先付出成本的经济角度,应当对于机动车辆收取恰当的费用。”方叶算了一笔账,说道:“全国目前的民用机动车保有量三十多万辆,若平均一辆车,上一次路收五毛,不计算长途的话,一天至少15万元,一年至少五千万以上,这还是保守计算。”
“现在不对这些车辆收费,那么这个费用就会转嫁,转嫁给谁?还不是农村的老百姓?全国公路总里程46万公里,这么多道路即便平均每十年翻修一次,需要多少人力和钱?最终出人出力出钱的都是老百姓,我认为这就是典型的表面型为人民服务,实际上是对百姓的变向剥削,符合现有政治理念,但不符合经济逻辑。”
方叶的话很重,其实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,南来北往的汽车来回压,路压坏了,老百姓来修,出的钱也是来自老百姓的税收,而老百姓平时在路上最多也就是拉拉板车,路程短又没有公交车的大多数地区,几十里地都是步行,而结果却让老百姓承担,这不是扯淡么。
总理说道:“所以你的观点是,要在跨省跨县的主要国道上设置收费站?”方叶点头道:“是的,只对过往机动车辆收,又不对普通行人和人畜力车收,对于老百姓的影响并不大,即便旅客出行,单笔附加的过路费也能够承受,这总比一次大规模支出要强。”
修路是需要‘附加’的,比如某县或某省要修主干道,那么全县和全省就会附加摊派,这种摊派年年都有,少则几元,多则十几元,个别地区甚至三十多元,摊派无疑增加了老百姓的支出,老百姓口袋里长期缺少货币,也就没有什么消费能力了。
方叶继续说道:“现在全国车辆还只有三十余万辆,而随着逐年增加或者国家发展汽车产业,那么车辆的总数量几乎每—年就翻一倍,今年50万辆,明年80甚至100万辆,车子多了,路就要修。”
“比如连接省与省,或者省内主要地区,比如合肥到庆州的水泥路修建需要大笔费用,若不设收费站,这些钱就得摊派在老百姓身上。国家用这些税收修好了道路,可成本却收不回来,这也就意味着,国家拿老百姓搞的投资不仅没有回报,后述还需要老百姓来承担,这没道理。”
方叶觉得没道理,但是按现下的国家理念,这是有道理的,人们简单的理解了‘取之用民,用之于民’的理念,认为用老百姓的税收做的事就得免费,其实这种认知缺乏了必要的经济常识,事实上增加了老百姓负担,这种搞法只会将国家越搞越穷。
方叶说道:“这些年来修了多少公共工程了?国家投入了多少钱,收回来了多少钱?收支平衡了吗?如果没有,那么这种‘取之用民、用之于民’,到底是减轻了人民的负担,还是加重了呢?结果是显然的。”
方叶用着最简单的逻辑对当前现象进行了比喻,比如国库收上来100块,然后国家大力建设,需要120块,于是国家超发了20块,超发部分就是赤字,而最终这120全部投入了国家建设,钱被花干了,那么接下来怎么办?依旧需要靠从老百姓身上收税来解决。
于是,接下来的建设中,国家又收了100块,再次超发20块甚至更多,于是财政赤字累加达到了40块,由于这些大型公共工程,国家多数都是不收费或少收费,以‘取用于民’的思想作指导,而最后即便收上来了部分钱,但是财政赤字依旧居高不下。
国家依旧在大力投资建设,资金就越发不足,于是就又继续向老百姓加派税赋,老百姓年年口袋里被搞干了,国家的国库也没钱,财政赤字还一大堆,如果说这是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前期,这么做无可厚非,因为实在没办法,但随着逐年累加,终于国家通胀问题大规模出现了。
国家没钱,建设依旧大力进行,于是通过超发货币来解决,通胀因此居高不下,不是不允许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