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强尼小子,”他说,虽然那个人的名字其实是萨缪尔之类的,“我知道我见过他,不会错的。”
娜塔莎疑惑地挑了挑眉。
“强尼小子是个酒吧。”埃迪解释,不带幽默感地咧嘴笑了笑,“本地的各路人渣都常在那里消磨时光。”他说着伸手指了指第二个人,“这个家伙就算不是常客,也在那里出现过不少次,而且就是最近的事。”
他说完看着娜塔莎,沉默片刻,舔了舔嘴唇,“那里是艾伦·梅琴负责的地方,你可以试着去找找他。不过我不建议你这么做,那家伙就像一头臭脾气的驴子。”
艾伦·梅琴。
这个名字不知为何在我记忆深处勾起了一丝涟漪。我没有立刻想起什么有用信息,于是决定以后再说。娜塔莎已经在和埃迪道谢,然后示意我们赶紧离开。
“你打算去那个叫什么「强尼小子」的酒吧,对吧?”等我们回到租来的车上,山姆有些迫不及待地问娜塔莎,“我们什么时候行动?”
“当然是等晚上再说。”娜塔莎说,“现在找个酒店,先休息,养精蓄锐。”
“所以你不准备找那位梅琴警官了,对吗?”我问道。
娜塔莎耸了耸肩,“你也听到埃迪的建议了。我一向是个善于纳谏的人,而且最讨厌和驴脾气的人打交道。说实话,光史蒂夫·罗杰斯一个就够我受了。”
我点了点头,还是没能想起来这个梅琴究竟是谁。
要是我提前想起来,他就是当初在克利夫兰把我和巴基请进警察局的那一位「警长」,搞不好今晚在「强尼小子」发生的事可能就会有所不同。
当然,也可能不会。
49 警长
◎“杀了他,这是唯一的办法。”◎
「强尼小子」坐落在大湖区一条拥挤热闹的街道上。店面本身并不起眼,也没有搬出闪瞎人的霓虹灯和震耳欲聋的音响来吸引行人注意。只有当顾客推门进去或者离开的时候,里面才会泻出一两声自动点唱机播放的摇滚音乐。当然,也少不了昏暗的灯光和男人的吼叫与吵闹声。
其实今晚不算太热,不过那充其量也只是对穿了短袖短裤的人而言的。克利夫兰地处美国中部,比起八月炎热得要人命的纽约来说,此地气候勉强还算宜人。不过你要是不识相地穿了牛仔裤和靴子,照样会被热得像条吐舌头的狗。
我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。
这里的空气总是隐隐充斥着湖水的腥味,时间久了,这味道几乎能渗进衣料乃至皮肤里去,闻上去像是风干的水草和虾米。不久前,我们三人都还静静地坐在车里,隔着几盏路灯无言地看着酒吧的招牌。但娜塔莎最终还是行动了起来,并且点名要山姆陪她进去。
“如果这里真有kca的人,你这张脸绝对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。”她告诉我。
山姆则压低声音说:“进去之后呢?我们怎么知道要找谁?你应该清楚,我对特务这一套可不怎么在行。”
“没什么难的。进去之后你可以请我喝一杯。”娜塔莎说着挑眉看了他一眼,“还是说,你想让女士来请?没别的意思,但我从不介意请帅哥喝酒。”
山姆沉默片刻,没忍住翻了个白眼给她。
娜塔莎笑了起来,“好了,别紧张,我们见机行事。如果今晚没什么收获——我不想这么说,但大概率会是这样——那我们就明晚再来。沉住气,别指望一杆进洞这种好事回回都能发生。”
他们下车走进酒吧之前,娜塔莎还回头特意对我说了一句:“你就老实待在车里等着我们,别惹是生非。”
“遵命,长官。”我一边说一边并拢手指冲她敬了个礼。隔着摇下的车窗,娜塔莎甩了甩披散下来的头发,冲我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,然后挽起山姆的胳膊朝酒吧走去。
枯燥的三十分钟等待之后,他们还是没有出来。一辆装着黑圈轮胎的灰色雪佛兰停到了路边,离我们的车只有两个车位。一对儿带着宠物狗沿街夜跑的情侣从一旁路过,随身携带的p3正在轰隆隆地播放某个不知名乐队的歌曲,难听得让他们经过的那几秒漫长得犹如一个世纪。街对面,几个满脸长痘的大男孩聚在消防栓旁边抽烟,一个小男孩踩着滑板路过,被其中一个伸手一推在马路边摔了个狗吃屎。
我摇上车窗,低头用食指和拇指掐了掐眉心。时间过得很慢,尤其是在独自等待的时候。
过了几分钟,酒吧里有人出来。但那只是两个男人,光着膀子,一身白花花的肉油光发亮。夏天总会有这种人出来显摆自己的啤酒肚和松弛下坠的胸脯,而这种自信基本上是随着年龄增长的。我在酒吧门关上前匆匆瞥到那里头似乎有些混乱。但在来得及确认之前门就又关上了。没有娜塔莎和山姆的身影,他们一定是在从门口看不到的角落里。
好吧,老实待着,不惹麻烦。
我叹了口气,把肘部搁在膝盖上,垂下头,闭上眼睛。外面的吵闹声隔着车窗听起来仍旧喧嚣。几辆自行车呼啸着从我们的车旁骑过,最小的那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