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因为他们还没有觉悟。”埃文重复了一遍,理所当然地道,“他们还有要做的事,要走的路,要搞明白的问题,所以他们不会死。因为他们还没有到要死的时候。我不一样,我从小就明白,我要去探险,去征服各地的名山大川,我内心坦然,没有疑虑,所以,我随时都可以去死。”
安德留斯连滚带爬地走了。他离开山壁,躲到松树林里,扯开衣襟,大口大口地喘着气。再跟这个男人多待一会儿,哪怕就一会儿,他也要暴露本性了。
令他意外的是,男人真的在夜间登了顶。
他在山上煮了茶,唱了歌,在寂寞的山巅,美美地休息了一夜。
然而,在他下山的时候,他遇到了猛烈的暴风雪。
他死了。
安德留斯手脚并用地爬在山壁上,奔向这个男人的尸体。男人的头撞在了一块大石头上,血喷了很远。闻着这味道,安德留斯的鼻翼翕动不已。
他看着他。
他下手了吗?
他忍着饥饿,埋葬了这个男人的尸体。他将他埋在山脚下,因为从男人背包里的笔记来看,他来自于一个气候温暖、道路两边开着郁金香的地方。雪山严寒,但春天来的时候,山脚会零星的花儿。他的母亲在等他回家。
就在此时,脑海中毫无预兆地出现了一个声音:
“你已经通过了考验,证明了你作为■■■■■的资质,你将永居于雪山,守护神的遗产……”
啊。原来,原来饥饿感是一种考验。
原来是这样啊。
一个旧的世界在安德留斯脑中崩塌,一个新的世界、全新的想法在他脑中升了起来。
复仇。将这个考验我的声音吃下去。
把它一点点地拆掉,如果有形体,就把它的形体全部吃下去。如果流到了我的手指上,流到我的指根,就伸出舌头,将它一滴滴地舔干净。一滴不剩,一点不剩。
……
等他埋完埃文,抬起头的时候,他遇到了一个跟他一样大的男孩。
黑头发,黑眼睛,面貌清秀。从男孩的穿着来看,他明显来自于附近的农村。有点特别的是,他背了一个大挎包。
“呃,那个,你是那个家族的人吗?”
男孩友好地跟他打了招呼,有些不知所措,“好几天没见到安德留斯家的带路人了啊,他是怎么了吗?山下的信件都攒了好多呢。对了,这是给他们家主的小少爷的信,替我恭喜他,他成功被皇家科学学院录取了,他们允许他待在山上,以特殊的方式接受教育,这种方式听起来有些奇怪,但……我想,跟那位小少爷取得的优异成绩脱不了关系。他可真厉害啊。”
“多谢。”安德留斯接过信件。
这就奇怪了啊,那个家族据说不是最团结、最友爱的吗?怎么他一点儿也不为那位小少爷的录取结果感到开心呢?
男孩思忖着,就见安德留斯攥着信件,逃一样地离开了。
在以后的送信的日子里,他见到的还是这个人。以前的带路人再也没出现过了。这个人呢,虽然有点奇怪,但还算彬彬有礼,相处起来也还好。
只是,从那之后,安德留斯一族的雪山,就禁止外人踏入了。这是那个新的接信人传的口令,他拿出了安德留斯一族的印章。
因为老是送信,他也和这个新的接信人熟悉了起来,“我的名字是奥菲修斯,你呢?”
直到老死,他也没有机会得知这个接信人的名字。虽然他们早已成为了朋友。不过,那个家族的人嘛,都有些怪,他能理解。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单纯乐观和对事情不加考虑的率真性格,他成为了安德留斯漫长一生中的唯一的一个朋友。
他死后,安德留斯捏造了一个和他一样的分身来陪伴自己。
安德留斯没有过多地为自己不老不死,而朋友却年华老去、进入坟墓而伤心。他已经弄明白了,为什么自己不死不灭。
因为他还有未走完的路,他命不该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