争吵,恰好昨日王爷路过,他看了看锅里白花花的米粥,当即吩咐下去,掺下不少沙子一起煮,闹事的人这才少了。”
米香四溢,兰姝坐在马车里离得远,瞧不见那些细碎的沙子,她心里酸溜溜的。
目睹兰姝的兴致不高,她挠挠脑袋,又多嘴提了一句,“凌小姐,王妃曾救过王爷和北昭军,王爷顾念她照顾霞小姐辛苦,故而让她做了昭王妃,王爷对她没有情的。”
听完她的解释之后,兰姝依旧萎靡不振,飞花只得闭了嘴。她知晓自己嘴皮子不利落,说的话不中听。
美人含泪惹人怜爱,兰姝的眼眸湿润润的,她下马车前揩去眼角的泪,又大喊一声,“师父。”
大老远地就喊人,戚老头只当自己耳聋眼花,他揉揉眼睛,“嘿,乖徒,你可算是舍得来看我这个老头子了。来,搭把手,把这些连翘汤拿去分了。”
普济馆前搭了几块遮风避雨的木板,也算是给这些无家可归的灾民一处安宁之地。
兰姝今日特意带了面巾,又换了一身粗布麻衣,饶是如此也难掩她秀丽的外表。
鱼龙混杂的灾民里免不了有几个想对她动手动脚的,但见她身后跟着个罗刹女侍卫,倒也都歇了心思。一来二去,都知道普济馆有个女菩萨。
自从兰姝去普济馆帮忙之后,她日日忙到鸡鸣而归,许久未曾如此劳累过,她身心俱疲。
而区区一家医馆,自是不足以救助全城的灾民,普济馆这些时日也没少被其他医馆针对。
然就在兰姝过去的第二日,那位昭王放了话,若有哄抬物价者,一律处死。
他并未确切地明说奖赏如何,只在众目睽睽之下,题了一块匾额赠予普济馆,又赏赐了一匣子金银。
这下好了,别家的医馆纷纷效仿,给人免费义诊,唯恐自己慢人一步,惹来阎王的怪罪。
谁人不怕?他朝若是坐上凌霄宝殿,他动动手指,便可叫人一家老小尽数成为孤魂野鬼。
天下兴亡,匹夫有责。[2]人人居安思危,集京城所有医馆相助,病情显然好转。
露沾草,风落木,岁方秋。[3]
不日,待病情完全被控制之后,京城里的流民也被管控了起来,事情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。
兰姝累了大半个月,身上瘦了一大圈,尤其是那双柔嫩的素手,日日煮药分汤,竟有些薄茧了。
她踹了绣鞋翻身一滚,正欲好好歇息之时,玉面郎君裹了秋霜而来,“朝朝。”
两人将近一月未见,兰姝眼底泛着欲色,她的瞌睡虫似打了鸡血一样,兴致高涨。
小娘子旋即下了榻冲他而去,她赤着一双莲足朝他奔来,一如两人初次重逢那日。
“子璋哥哥。”
软玉温香,娇软乖巧的小娘子眸中氤氲着水雾,她可怜兮兮地咬着樱唇,当真是楚楚可怜。
明棣多日以来的紧绷情绪在与她相见后,尽数舒缓,他的心似被温柔的羽毛滑过,痒痒的。
他主动掐着小娘子的屁肉吻过去,软嫩的唇瓣被他含在嘴里甚是可口。
兰姝足上未踩鞋,她已被明棣抱着坐在大腿上,他喜欢掐她的屁肉,可他显然感到掌心的浑圆之感不复从前,她瘦了,心里对她越发怜惜。
兰姝娇声娇气地任由他吮着舌尖,这一月以来,即便她忙得晕头转向,她仍然日日都在思念他。
她的身子敏感,经他一揉,她止不住地淌下泪珠,迎着烛火,晶莹剔透。
“朝朝,别遮。”
衣衫尽数被他褪下,兰姝羞羞怯怯地拦着他不许看,他的喉间不断滚动,声音暗哑而低沉,诱哄道:“朝朝,很美,不用遮。”
经他锲而不舍地鼓励,小娘子终是怯弱地将纤纤素手拿开。
此光此景对他而言,甚美。
“朝朝,自己拿着笔,哥哥教过你的,如何开笔,如何润笔。”
她许久不上女学,于深更半夜里被夫子捉个现行,非要叫她扶着狼毫,直叫她羞得双颊滚烫,半点不敢同他对视。
“朝朝,用力一点,好好握着笔。”
他事多,小娘子被他嚷得直皱眉,她索性同上回一样,寻着狼毫上虬结的刻纹细细捻,从下往上,略粗粝的指腹轻蹭狼毫的挂绳。
挂绳处有一个小孔,兰姝将食指摁过去,底下的男子果然抽气几声,“朝朝,不许玩夫子的教具。”
小娘子倒也乖巧,她果真顺从夫子的要求,弃了他的教具。
“哥哥,朝朝想吃葡萄。”
兰姝的声音很轻,动作却飞快,俯下身从他腰腹旁拿了两枚粉润的葡萄过来。
昭王府送来的葡萄不小,大抵有鸡子白那么大,兰姝捏了捏,温热,并未冰镇过,想必是顾及她的身子。
秋高气爽,夜里不宜多用冰。兰姝一时口渴,并未征得男子的同意,便将他那随身携带的两枚葡萄吃入口中。
许是葡萄太大,兰姝吞不下,她吮了吮,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