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珍妮的小说原稿,现在不过扫上几眼。爱德蒙就不同了,他只看过已成废稿的架空小说和还未发售的侦探小说,压根不知珍妮投给女性杂志的小说是什么类型,什么类型。
和之前询问珍妮为何要给女主配八个男人的神父般,爱德蒙在看过小说的前两章后就感到不对,随机陷入哲学状态。
“神父。”他几乎是思绪迷离地开口。
“嗯?”
“珍妮到底在写什么?”
“写什么?写小说啊!”此时的神父完全忘了他之前与爱德蒙的表现一般无二,满脸都是“年轻人的见识不够,这种事也值得让你大惊小怪”,“我问你,《魅力巴黎》的受众是谁?”
“……女人”。
“那么问题来。骑士小说是给男人写的,那《魅力杂志》作为一本女性杂志,她会给女读者提供什么小说?”
“……言情。”
“那珍妮写的是言情吗?”
“……是。”
“所以……”神父用舞台剧演员般的夸张姿态摊开了手,直勾勾地盯着爱德蒙的眼睛,“那我问你,她写的还有问题吗?”
“……没。”爱德蒙在回答“言情”时就已经后悔自己问了愚蠢的话。
好像他今天一直在干蠢事。
“你拿去看吧!”神父对时尚、言情小说的兴致不大,很快便把杂志让人跟不上他阅读速度的爱德蒙。后者接过又翻到珍妮的小说主页。
他也不是青瓜蛋子,可一想到这本小说是珍妮写的,加之杂志为此配了相对密集的精美插图,爱德蒙的心便五味杂陈,脸颊的温度也不断升高。
“怎么样?”神父等爱德蒙看完后很自豪道,“写的不错吧!”
“是,是挺不错的。”抛开这是珍妮写的,无论是创意还是剧情,亦或是杂志配的插图都不难预料这一定会掀起当下的讨论热潮,进而让珍珠女士(珍妮的笔名)声名鹊起,《魅力巴黎》的销量也随即暴涨。
但……
一想到这文字大胆的小说出自珍妮之手,爱德蒙就升起一股想蜷缩的羞耻欲。
神父见状,又是一阵摇头叹息:“你也不是年轻人了,而珍妮要是托生到一早有安排的富贵之家,一年前就可以完成终生大事。”
爱德蒙觉得这话莫名耳熟,可他还为珍妮写出这种小说而感到惊讶,一时间也没有去想在哪儿听过类似的话,“她在《魅力巴黎》一炮而红了,总不会止步于此。”
“当然不。”神父闻言很奇怪道,“你不是已读没成废稿的侦探小说吗?她还没有选定这本的投稿报社呢!对了,《魅力巴黎》下个月有纪念刊,珍妮一定会参加的。”
“纪念刊?”
“剧院老板的最爱,同时也是新人成名的最快途经。”
“略有耳闻。”爱德蒙给圣奥雷诺区送货时,就碰上些剧院的老板挑挑拣拣着各大刊的短篇合集或特别刊,纪念刊。这么看,珍妮还是挺幸运啊!一投稿便遇上贵人,随后又有纪念刊来稳固战果。
“她打算写什么题材?”爱德蒙低头看着美男沐浴的插图,原本为珍妮的成功放松下的心脏又高高吊起,声音也越变越低。
对面的神父令他惊恐地沉默。
有了这部《爱在原始前》做开胃菜,神父也不保证珍妮下本投的是正常小说。
更别提这投稿的对象是文不惊人死不休的纪念刊。
…………
“法里内利,你要的杂志给你放这儿。”
剧团的演员大都睡到十一二点才开始整理一日行程。
法里内利昨晚参加了名流的酒宴,一直睡到下午三点才浑浑噩噩地起床,想起今日是《魅力巴黎》的发行日,“该死的,我怎么会忘了这茬。”他匆忙起身,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好并询问他的杂志在哪儿。
勤杂工回复他的杂志早就放到他的小书房那儿。法里内利赶紧回到书房去找,结果桌上空空如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