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这下倒是没有看回去,心里思忖,老是这样站着也不行,有没有人来好心帮她两说,会不断被更多的人看见、发现、记住是肯定的,越多的人记得她,往下她到哪里就越容易被人发现和记住,万一就此找到了盛东声,就不好了。
这叫不必要的注意,万小鹰说过。
不然就问问?说自己是个香客,来上香?上香哪有不知道庙在哪儿的?说自己是到庙里找人的?那不一样嘛,纯属不打自招。怎么问出寺庙的地点,又不叫人起疑去怀疑寺里新来的一个和尚是盛东声呢?
一滴汗珠自发间流下,眼看要进眼睛,她下意识地想要去掏手绢,摸了一下发现没有,只好用袖口擦。一边擦,一边自嘲,真是的,我又何必照顾盛东声的死活?难道照顾了他,为他着想,他就一定会支持我和他离婚?
那天在家里,她问万小鹰,你觉得呢?其实不完全是想要分析或答案,她想要的是支持。但万小鹰愣了愣之后,却说并不建议她去:“他现在已经是落水的狗丧家的犬,污名在身,咱们本来就和他有撇不清的关系、最好是离远一点的,你还要专门去见他,就算你真是去找他离婚,传出来还不知道是什么。万一他后来做出什么更要命的事情的时候,有人传说是你去传递消息,你说也说不清。所以我觉得,我——我不建议你去,不要增加不必要的接触。他跑了就跑了,你过你的。”
她听完,坐下来认真思考,自然觉得万小鹰说得也有理,但又不太愿意接受;未几却听见万小鹰低低地说了一句“除非”,她立刻问除非什么。
万小鹰那双圆而亮的大眼睛看了看她,“没什么。”
现在想想当然知道是为什么。除非离婚再醮,不然何必离婚?就像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结婚一样{74}。
“我只是建议。”万小鹰说。
而她坐在那里,一言不发,望着桌上的水晶杯盘。下午的阳光从纤尘不染的窗玻璃照进来,在水晶杯壁上再一次偏转折射。事情总是在变,看待事情的眼光和道德观念也一样。是啊盛东声可以一走了之,她也一样。来日分开多年,如果真还有以后,大不了一纸文书给她或给他,有名有实后来就有名无实的婚姻也就告终。不用彼此告别,业已分飞自由。这样其实很好,不用面对面,由世事的节奏与齿轮替代自己做出决定。
她就是这样过了四十一年。从上一次,到这一次,到每一次。
不。
她站起来,说不。
我要面对它,我要自己做决定,我要堂堂正正。
“我还没离过婚呢,反正。”
她说得轻巧俏皮,干起来却是实在不容易。盛东声跑了,没有留下任何消息,也毫无痕迹,除了钱和部分身份文件之外,什么都没带,家里还有满衣柜的漂亮西装领带皮鞋,一样也没拿,简直是光身上路——她简直要怀疑他是后来这一两年干了什么太过于见不得人的事,和日本人穿一条裤子穿到烂了,否则何至于连陈公博都不曾跑路,他就跑了?可现在笑也无用,难题在此,她要找他。
她四处打听,盛东声的同事、秘书、上下级,真朋友、假朋友、一般朋友,常去的酒店饭店妓院的老板,但凡有关系的,她都去问了一圈,愣是谁也不知道——这么秘密?她觉得自己这样问恐怕是问不出来,不然使点钱?不坏钞,就坏事。她本来想通过万小鹰,又觉得自己也可以出面,不该万事都麻烦人家,何况这真是自己的事——人家本来就不支持,你还偏找人家,未免太过分了点。
终于在认真分析了盛东声的朋友们之后(费了三天三夜,甚至画了一张图),她把其中一位的太太请到了家里,拿出了一根盛东声留下的金条,就从嘴巴大的朋友的太太的嘴里套出了盛东声的下落。
一击即中,这看人的眼光当年怎么没有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