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房子,甚至还能够向寺庙借钱,这就是另外一喜了。甚至《宋刑统》引“杂令”中已有明确规定:“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,任依私契,官不为理。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,积日虽多,不得过一倍。”又引户部格敕:“天下私举质,宜四分收利,官本五分生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