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抬眼向远处仔细探看,只可惜目光所及之处,或者是白茫茫一片的石滩盐卤,或者是起伏的荒山陡崖。
“五十匹马,一千头羊……值得么?”他喃喃地道。
“十夫长,这群人比我们快一天的路程,还追么?”昆布哈从前头走回来,有些惊恐地问道。
终究他们几个,都不是那种杀人如麻的蒙古战士。
阿布尔曾经是,可断了一条胳膊以后,被当作废人蔑视了几年,消磨了他的心气。一次只需要付出点辛苦的搜索,眼看着扯上了厮杀,使他下意识地想要避开。
可是……
阿布尔忍不住又骂了起来:“他娘的,我们太穷了啊……”
自成吉思汗西征以后,这个千户的精壮被大量抽调,剩下来的,都是被外人看不起的老弱。往年跟随大汗掳掠来得物资早就消耗一空,他们连自己的牧场都快要保持不住了,隔三差五就会遭人明偷暗抢。今年以来,千户里头几个小孩子想喝新鲜的羊奶,可羊崽子都不够分了。
这样下去,顶多再过一两年,整个千户就没有了!所有人都要去给其它千户的贵人做孛斡勒也就是奴隶了!
找到那个失踪的汉儿贵人,将他献给别勒古台或者也里牙思这样有力的千户那颜,几乎是阿布尔能想到的,唯一一个拯救自己部落的办法。
阿布尔抽出自己腰间的皮袋,仰脖子把最后一点劣酒喝了:“追上去看看,你不是说,那两个汉儿要去乌沙堡么?我们就到乌沙堡去!说不定有点什么收获呢!”
“可是……”
“路上小心些,拿出围猎时的精神来……这会儿草原上乱的很,咱们只要远远跟着,但凡揪住一点线索,日后交给哪一位千户那颜,便有功劳!”
身旁诸人听说可以远远跟着,无不放松一些,都道:“我们听十夫长的。”
当下一行人继续往北。
为了避免和后来那队凶神恶煞的骑队撞上,他们沿途不敢策马狂奔,大多数时候,都牵着马在盐滩步行,只有确认前头留下的蹄印完全干涸,双方距离被甩开的情况下,才策马追赶一阵。
两天过后,他们越过荒滩,越过起伏的丘陵,越过错落的草甸,渐渐深入草原。他们接近了当年大金极盛时,在草原上控制的最北点乌沙堡。
盐池早就被甩在后头了,盖里泊的水汽也感觉不到,空气里开始出现粗砺的味道。这里是苍莽的草原,没有道路,没有房舍,没有人类对自然的改造痕迹。
这便是蒙古人尚未崛起的时候,真正活跃的环境。再往北,还有可怕的沙漠和荒原,在那里生活的漠北部落,就连蒙古人通常都不将之当作同族了。
草原民族和草原的关系,就像是草原上的狼或羊,他们是草原的一部分,而从不想着改造草原。所以很多蒙古那颜到了中原以后,会提出要把中原的城池都摧毁,把汉儿都杀光,把田地变成荒漠,用来放牧牛羊。
可是阿布尔和昆布哈来到了这里,却没生出什么舒坦的感觉。
或许是因为,他们曾经南下中原,感受过中原的繁华富丽,然后又回到草原,感受到了远离中原产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。
阿布尔一边拨马走着,一边走神。
他年轻的时候,是个徒仗勇力的凶悍之人,一直觉得自家的百夫长纳敏夫想得太多,不像是干脆果断的蒙古豪杰。但后来他断了胳膊,不再能提刀厮杀了,就被所有人抛下,环境的急剧变化使他成了一个酒鬼,也使他想了很多从前不会想的东西。
便如此刻,他忽然发现,比起熟悉的草原,好像那些有官道,有村落,有运河,有酒楼和茶馆,有川流不息农人的地方,会让人更快活些,也能让人过得更好。
其实绝大多数草原上的人,如果认真去想,都会得出这样的结果。
非要找些优点出来的话,在阿布尔眼里,草原上的风光倒是不错。可是,人得过日子,得活着才行。风光再美,成年累月的放牧何等辛苦,隔三差五的黑灾白灾又是多么可怕?
如果蒙古人都觉得草原是最美好的家园,那本该满足于世世代代在草原的生活,又何必到处厮杀掳掠呢?一边要享用文明世界的产出,一边又竭力鄙视文明,试图把文明摧毁,代之以野蛮,那完全是一种扭曲的心态吧。
既然如此,所有人在草原上坚持着,过着越来越穷困的日子究竟是在图什么?
或者,成吉思汗这样天授才能的人明白这一切,却竭力宣扬草原民族的高贵,其实就是为了保持所有人的野蛮,让所有人始终都是黄金家族驱使下的野兽?
阿布尔想着想着,忽听昆布哈在旁连声叫喊:“十夫长,快躲起来!”
“什么?”
阿布尔愣了愣,他同时听到,起伏土岗洼地的另一头许多人大步奔跑的声音。
这么荒凉的地方,怎么会突然冒出人来?那支杀人追踪的骑队还在前头,被追踪的目标,那两个汉儿贵人应该已经到了乌沙堡……我们明明很小心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