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宗室赐名定名,还有宗庙、陵寝等修缮祭祀,宋徽宗年间还管宗室教育——没有审判处置之权!
大概在宋仁宗时期,皇族和宗室数量过多,小小的宗正寺难以管理,于是又增加了一个大宗正司。
大宗正司不断的夺权,把宗正寺实质上给架空。同时还有了调解纠纷、接受诉讼的权力,但宗室犯法究竟该怎么判,必须交给皇帝进行裁决。另外,御史们也对宗室有监督之权。
父子俩开始讨论宗室管理问题。
商量结果如下:
第一,大致恢复北宋的大宗正司构架,但名字还叫宗正寺。
第二,宗正寺只管皇帝五服内的皇族、宗室、宗亲。
第三,五服之外的宗室和宗亲,其户籍必须转为民籍,接受户籍所在地官府的管理。这样就避免了宗室越来越多,财政吃不消的问题。
相应的,这种转为民籍的宗室和宗亲,科举做官不受限制,真有本事做宰相都可以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多半会被君臣忌惮,估计很难做宰相。
第四,五服之内的皇室、宗室,普通案件归宗正寺处理,刑事案件归三法司处理。三法司肯定不敢判决,多半是上报皇帝定夺。
第一任宗正寺卿,由朱嫣的丈夫陈鳌担任。
这种出了皇帝五服就转民籍的操作,看似非常冷酷无情,但宋朝的实际操作更无情。
宋朝对宗室的管理,以宋神宗为界限,大致分为两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,对宗室严防死守,当猪养在宫宅之中,而且派太监去时刻监督。
第二阶段,宗室里的猪太多了,财政开销非常吃力。于是不再集中监视居住,疏属(血脉较远的)宗室,甚至只能自己租房子住,有些过得比普通百姓还穷困。他们又穷又受宗室身份限制,干脆就为非作歹,乃至沦为帮闲混混。
宋朝只有少数王系能继承爵位,而且这种王系还越来越少。